2022年CPI同比上涨2.0% 2023年物价会如何?******
中新网1月12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谢艺观)12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22年全年及12月份CPI数据。受鲜菜价格降幅收窄、鲜果价格涨幅扩大等因素影响,2022年12月份CPI同比上涨1.8%。另,2022年全年CPI同比上涨2.0%。
CPI涨跌幅走势图。来自国家统计局。2022年12月CPI同比涨幅小幅扩大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同比看,2022年12月CPI上涨1.8%,涨幅比前月扩大0.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8%,涨幅比前月扩大1.1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0.87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上涨1.1%,涨幅与前月相同,影响CPI上涨约0.92个百分点。
据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董莉娟介绍,食品中,猪肉价格上涨22.2%,涨幅比前月回落12.2个百分点;薯类和鲜果价格分别上涨12.7%和11.0%,涨幅均有扩大;鸡蛋、食用油和粮食价格分别上涨10.0%、7.2%和2.6%,涨幅均有回落;鲜菜价格下降8.0%,降幅收窄13.2个百分点。
“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略有回升,同比上涨0.7%,涨幅比前月扩大0.1个百分点。”董莉娟指出。
资料图:新疆乌鲁木齐市某购物中心。 中新社记者 刘新 摄鲜菜、鲜果价格环比上涨,猪肉价格降幅扩大
从环比看,2022年12月CPI由前月下降0.2%转为持平。其中,食品价格由前月下降0.8%转为上涨0.5%,影响CPI上涨约0.09个百分点。
董莉娟提到,食品中,受季节性因素影响,鲜菜和鲜果价格分别上涨7.0%和4.7%;生猪供给持续增加,猪肉价格下降8.7%,降幅比前月扩大8.0个百分点。
“鲜菜、鲜果价格环比大涨,是食品价格反弹的最重要因素,主要原因是冬季供给偏弱,以及2023年春节移至1月引发的节日性上涨效应提前。”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表示。
资料图:海口市民在农贸市场购物。 张月和 摄2022年CPI涨幅处在预期目标内
国家统计局公布信息显示,2022年全年CPI同比上涨2.0%,处在3%左右的预期目标内。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12日在发布会上表示,我国物价总水平持续平稳运行,国内CPI单月涨幅始终运行在3%以下,全年上涨2%,大幅低于美国8%左右、欧元区8%以上、英国9%左右等发达经济体涨幅,也明显低于印度、巴西、南非等新兴经济体7%—10%(1—11月份)的涨幅。国际胀、国内稳,对比十分鲜明。
“2022年,面对40年以来全球出现的最大通胀压力,我国通过保持定力的财政货币政策、及时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完善的工业生产体系以及相对安全的能源粮食保障,始终保持着相对温和的通胀水平。”温彬称。
资料图:成都市锦江区,民众在大型超市内购物。 中新社记者 刘忠俊 摄今年CPI走势会如何?
2022年,国内物价保持平稳的运行态势,2023年物价会否出现明显波动?
万劲松表示,2023年,尽管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可能高位波动,输入性通胀压力仍然存在,但我国物价保持平稳运行具有坚实基础。“粮食生产连续丰收,生猪产能合理充裕,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基础能源保障有力,保供稳价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全有信心、有能力继续保持物价总体稳定。”
“2023年,我国CPI预计将继续保持温和水平。”温彬认为,综合来看,2023年外部通胀压力减轻,食品价格保持温和和相对较低的翘尾因素将限制CPI的涨幅,但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优化,我国内需开启复苏进程,将推升核心CPI的修复,并主导CPI中枢的回升。预计2023年全年CPI同比上涨2.1%,略高于2022年的水平。(完)
江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江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进行评价 本报讯(记者徐光明)日前,江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记者了解到,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三者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方面重点内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 江西强化对学生、学校、县域的动态性、数据性和全面性的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总体状况及年度变化情况,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及进步程度。构建多元评价体系,让学校、学生、家长、社会、教育部门等多主体参与评价。采取实地调研、观察、访谈、问卷、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实施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由学校依据《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组织实施;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依据《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实行学校自评、县级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依据《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由县级自评、市级复核。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按照每5年一轮的原则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数量确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周期,原则上每3年一轮,并保证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